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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扬党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渠道,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对象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二是党外群众。原则上每个党员要联系本单位两名党外群众,与之交朋友;三是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是宣传审计职能,使其理解审计、支持审计,通过审计,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四是局所包村。主要是帮助他们制定和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规划;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内容与要求
(一)联系内容。深入基层及时了解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及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遇事同群众商量,在群众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觉悟,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二)要求。一是做到“三及时”。即:对联系对象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解决。二是开好“两个会”:定期召开分析会,分析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状况;召开党组织生活会,总结前段工作、交流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任务。三是做到“四无”。即:无违法违纪,无以权谋私,无责任事故,无自由化言行。
三、形式与方法
党员联系群众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一)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并认真做好记录。通过谈心、交流思想,及时听取他们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同时,党员与联系对象要结成互帮对象,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二)座谈会。局党组、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定期召开由共产党员和联系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人生理想和信念,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三)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接待日,开通民意“直通车”。确定每周五为接待日,亲自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建立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民意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建档,凡能够及时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一)每个党员要不定期向局党组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并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局党组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先树优活动的依据之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联系的群众出了问题,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党员。
(二)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本制度由局党组负责解释。 |